2012年“湖工杯”篮球联赛竞赛规程
发布时间:2012-05-02
2012
年“湖工杯”篮球联赛竞赛规程
一、
主办单位:奥门新浦京52111vip体育运动委员会
二、
承办单位:奥门新浦京52111vip体育部
三、
比赛时间,地点:比赛从2012年5月10日(星期四)开始,在室外场和体育馆进行。
四、
参赛单位:奥门新浦京52111vip下属各院代表队
五、
参赛资格与方法
1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、录取的有关规定,经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(招生办)审核录取进入新浦京,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、专科生及研究生。
2、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1-2人、运动员12人。
3、报名单于2012年4月27日前送到体育部竞赛教研室,报名单应注明队员级别、专业、班级及标明篮球特招生。联系人:张军平陈云鹏 电话:1347611997(陈)18907189188(张)。
4、定于2012年4月13日(星期五)中午12:15点在体育部会议室开领队,教练会议。
六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篮球规则。
2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。 第一阶段以上届“湖工杯”冠亚军为种子队抽签分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,采用25分钟上下半场(下半场后3分钟净计时)包干制比赛,上下半场各两次暂停,半场休息10分钟。加时赛5分钟按正式比赛计时,1次暂停。各小组前四名(共8队)出线。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。注:每队的篮球特招生最多不得超过3名同时在场比赛)
3、最新«篮球规则»的一般规定和本次比赛的特殊规定:
●第二阶段比赛分为四节,每节10分钟,一、二节之间,三、四节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间休息1分钟,二、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。
●一、二节为第一个半时,三、四节为第二个半时,第一个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;第二个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,每一决胜期可准予1次暂停。
●个人全场累计犯规达到5次取消比赛资格,个人全场累计两次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取消比赛资格。
●每一节全队犯规累计达到4次,该队处于全队处罚状态。
●除比赛开始时跳球外,比赛过程中如出现争球或每一节比赛以及决胜期开始比赛时,都进入交替拥有程序。
●各参赛队必须按规则统一服装颜色,使用4-15号码,并且背心的前后均有号码显示。
4、对于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队一经查实取消该场比赛成绩,该场比赛的结果记为20:0,积分为0分。
5、遇雨比赛听组委会及时通知。
七、记分方法
1、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。
2、如积分相等,则以两个有关队之间比赛的成绩来确定名次。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,则以他们之间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;如再相同,则用在组内所有他们的比赛结果的得失分率来确定名次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1、前八名给予奖励,冠军队将颁发奖杯。
2、设最佳运动员、“篮板王”、“三分王”、“得分王”奖项。
3、本次比赛设立集体精神文明运动队2名。
九、竞赛纪律规定
1、各参赛队、领队、教练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,运动员应遵守竞赛规则,听从大会安排,服从裁判员的判决。重在参与、重在交流、赛出风格、赛出水平。
2、参赛队不得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如有违反则取消该队的全部比赛成绩及名次。
3、参赛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判决(不论何理由),故意中断比赛五分钟以上者,以罢赛论处,取消比赛资格,对方以20:0获胜。
4、凡无故弃权的队,本队以前所赛成绩取消。
5、若场上出现打架、斗殴、除按篮球竞赛规则判处外,视情况追加1-3场停赛,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。
6、有特殊情况应先向组委会上交申请,经同意调整后方可。凡是迟到15分钟的队以弃权论处,并判对方20:0获胜。
7、如要检举、申诉等,则需交纳申诉费100元,并和书面报告(领队签字)一起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。
十、本规定解释权在体育部。
奥门新浦京52111vip体育运动委员会
2012年4月10日